在现行体制下,国地税深度融合,应考虑如何突破执法主体分离、数据库分立和业务流程分设的制约,可以依托“互联网+税务”,搭建一个业务通办、数据共享、风险共防的一体化征纳平台,通过建立相互授权机制、统一业务流程和统一系统接口,为实现国地税的深度合作提供制度、业务和技术保障,最终在服务效能上实现“1+1大于2”。
推动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深化国地税合作,最终目标是实现管理和服务的便利、高效。依托“互联网+税务”,搭建一个业务通办、数据共享、风险共防的一体化征纳平台,将有效实现“1+1>2”式管理和服务效能的*5化,促进国地税深度融合。
本文以广东省湛江市国税局海洋石油税收管理分局(以下简称海税局)“智慧掌税通——国地税种全覆盖微信办税平台”为例,探讨现行体制下实现国地税深度合作的路径设想。
国地税合作现状及面临的瓶颈
现阶段,我国国地税合作普遍呈现三大特点。一是办税空间叠加。国地税合作的空间集约化程度越来越高,主要合作方式有互设窗口、共建办税服务厅等。共建办税服务厅主要有三种模式:“一个大厅、两个窗口”“一个窗口、一个屏幕、两台主机”或“一个窗口、一台主机、一个系统、两个数据库”。这三种模式都实现了“进一家门、办两家事”,其中后两种模式实现了一名工作人员独立完成国地税两家涉税业务。二是工作资源整合。主要是流程、人力和信息资源的整合。线下方面,主要是国地税执法标准和人力资源的整合,如联合开展税源调查、纳税评估和税收宣传等。线上方面,国地税共建电子税务局、12366热线等成为技术攻坚的主方向。三是征管业务互助。“三证合一”打通了征管基础业务分离的隔阻。国地税相互委托代征税款、代开发票成为方便纳税、降低成本的重要举措。营改增全面扩围后,国地税征管业务互助进一步深化。
当前,国地税合作面临着三大瓶颈。一是执法主体分离对国地税合作效能的提升产生掣肘。在分税制大前提下,国税与地税是两个独立的执法主体。共建办税服务厅的做法,即便是集约化程度*6的“一台主机、两个数据库”模式,也仅提高了纳税人与服务窗口间的前端信息集约化程度,对税务人员而言,手工清分、内部流转的工作量依然没有减轻,未从根本上实现征管效能的提升。二是业务流程分设导致管理服务风险加大。协同执法、风险共防层面,由于国地税两套机构并存,业务流程、征管活动各具特点,在征管信息无法有效互联互通的情况下,不利于后续风险管理的数据分析和风险比对,削弱了合作效能优势。三是数据库分立导致数据交换共享的自动化程度较低。从税务机关角度来看,当前国地税数据共享的主要解决方案是手动导出数据后、在两个数据库间相互传送。从纳税人角度看,远程、掌上申报纳税仍要通过不同的平台分别向国地税两个主管部门办理;网上申报具体操作多为分别下载申报表、填写完后由原路径再次上传,自动化程度较低。
建设信息化平台深化合作的探索与成效
湛江海税局具有同一执法主体统管国地税业务,通过一个窗口、一个身份、同一系统、同一标准化流程、同一数据库处理涉税业务等特点,立足国地税统管及税源跨国、跨地区、跨海域分布的服务管理现况,该局开发了“智慧掌税通——国地税种全覆盖微信办税服务平台”。
该平台具有三大功能优势:一是消解物理阻隔,变“一屏两机”为“一个平台”。该平台集成国地税现行13个税费种的纳税申报功能,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只需提交一机一平台办理,平台可自动分离业务进行自动受理。
二是连结信息孤岛,变“信息交换”为“信息融合”。纳税人通过该平台提交的涉税数据,从外网代理服务端口接收,通过金税三期纳税服务第三方平台统一接口接入省局核心征管数据库。这种技术路径下,国地税间涉税信息融合,无须人为分流;涉税信息采集和系统数据交换过程融合,如办理纳税申报只在平台填写相关信息后一键提交,平台与金税三期自动对接交换数据项,即时完成纳税申报。
三是聚合征纳资源,变“单向避险”为“共同防险”。不受限于执法主体的分离,国地税双方均能及时准确掌握涉税信息,有助于规避因信息不对称造成的税务事项延误风险。对纳税人而言,国地税数据资源整合也是提升效率、降低风险的一大红利。
实现国地税深度合作的路径设想
在目前国地税机构并存的体制之下,国地税深度融合,应考虑如何突破执法主体分离、数据库分立和业务流程分设的制约。基于此,提出以下路径设想:依托“互联网+税务”,搭建一个业务通办、数据共享、风险共防的一体化征纳平台(电子税务局),通过云技术连接国地税两个数据库,自动对国地税业务进行分流与办理,并通过执法授权与统一业务流程,突破执法主体分离、数据库分立和业务流程分设的制约,形式上实现“1+1=1”式征纳双方的“无感”(即双方都感觉犹如一个机构在高效运作)、在服务效能上实现“1+1>2”。
借鉴湛江海税局“智慧掌税通”的实践经验,笔者认为,一体化征纳平台(电子税务局)应具备以下三项功能:一是国地税业务通办。该平台在功能设计上,应从根本上解决需通过两个数据库处理涉税业务的问题,纵向实现国地税全税种的覆盖,横向实现国地税所有办税事项通办。二是线上线下一体。解决涉税数据要人为分流的问题,消除涉税数据共享的壁垒,使实体办税和远程办税趋于一致。三是前台后台互通。探索外部数据与内部征管系统的联通,实现征纳数据运用的“双向便利”。纳税人通过外网平台提交相关数据,进入国地税通办平台数据库。数据库信息为国地税共享,双方可分别取用所辖税种对应的涉税信息。纳税人通过外网平台可查询部分储存于税务机关数据库的数据,如发票信息、申报缴税信息等,及时规避涉税风险。
实现深度合作的保障机制
*9,建立相互授权机制,突破执法主体分离的制约,为国地税深度合作提供制度保障。建议根据《纳税服务规范2.3版》,对所列195项涉税事项进行梳理。由国家税务总局通过文件规范的形式,明确130项即时办结事项全部授权办理;对65项限时办结事项,只对前台受理部分授权办理,后台审批环节则由各省税务机关根据本省情况相应增加涉税事项的审批授权。通过授权,实现同一人员、同一身份、同一系统自动处理国地税业务。其工作原理如下:地税授权给国税,国税人员使用自己的账户登录联合工作平台,处理国税和地税的授权业务;反之亦然。纳税人通过CA证书在联合办税平台办税,平台自动清分并推送到“联合业务”模块统一办理。这可利用好国地税双方的人力资源,有效提高办税效率。
第二,建立统一业务流程,突破业务流程分设的制约,为国地税深度合作提供业务保障。国家税务总局各类业务规范中,有个别涉税事项尚未列入,例如,原油天然气增值税纳税申报。此外,各地市对195项涉税事项中的部分事项需要提供的具体资料与办理流程的规定并不一致,成为国地税深度融合的掣肘。建议税务总局对办税服务厅办理的所有涉税事项进行梳理,将尚未列入规范的涉税事项尽快归并列入,实现纳税服务规范与线下业务无缝对接,实现办税服务的全流程统一;及时整合系统资源信息,为开展联合税务稽查、纳税评估等后续管理工作提供便利,防范执法风险。
第三,建立统一系统接口,突破两个数据库分立的制约,为国地税深度合作提供技术保障。建设联合办税平台与联合工作平台,统一系统接入接口来实现数据与系统的无缝对接,解决由于国地税两个数据库分立导致的数据交换和共享的自动化程度较低的问题。同时建立起无纸化的信息系统和配套制度,实现纳税申报、审核审批、办理结果和自动归档各环节的无纸化。联合工作平台可实现同一人员、不同身份、自动分离系统处理国地税业务。其工作原理是:国地税任一工作人员登录联合工作平台时,由系统自动判定业务属于国税还是地税,然后选择相应的身份登录相应的系统进行处理。纳税人与税务机关都可通过“一机一平台”办理业务。
本文来源:中国税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