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7月1日起,资源税改革在全国推开。25日,从重庆市地税局获悉,7月—10月,相关行业税费负担普遍下降,其中石灰石开采行业税负降幅显著,部分水泥生产企业石灰石资源税税费负担下降45%以上,资源改革减负提效的综合效益初步显现。
从价计征为行业减负促资源可持续发展
石灰石开采行业是重庆市资源税收入来源的重点行业,改革前,石灰石资源税为从量计征2元/吨,该行业月均资源税收入2774万元,占全市资源税月收入约28.30%;改革后,石灰石资源税改为从价计征,税率降为6%,税费负担远低于改革前,该行业月均减收800万左右,约占全市资源税月收入的9%。
以重庆市某大型水泥有限公司为例,7~9月入库资源税391.38万元,资源税改革前应承担税费705.76万元,税费负担平均下降了44.54%。月均减轻税费负担约105万元,年减负可达1200万元,预计年净利润增长40%。
同时,资源税改革还将对整个石灰石开采行业带来变化。一方面,资源利用率高的企业会因资源税税负的下降,使企业利润明显增加,可能会将资金再次投入到生产设备更新中,进一步降低开采成本,提高资源利用率,实现利润*5化。另一方面,一些资源利用率低的企业,也会因资源税改革加速被淘汰的进程。这对淘汰落后产能和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无疑将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
清费立税理清税费关系减税效应明显
与资源税改革相伴随的是“清费立税”工作,根据重庆市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相关要求,自今年7月1日起,重庆市将全部资源品目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降为零,停止征收价格调节基金。坚决取消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审批管理规定,越权出台的收费基金项目。清理后保留的收费基金项目纳入涉企收费基金目录清单,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目前,不仅全重庆市矿产资源补偿费已全部停止征收,还协调财政、国土等部门,将部分区县预征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共计77万元,于8月30日前全部向缴费企业退还到位。
据悉,作为全重庆市资源税改革的牵头单位,重庆市地税局积极加强与市财政、国土、水利、环保、发改委、地矿协会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在改革准备阶段即全部摸清了全重庆市21个资源品目、2438户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税源底数,并走访调研400余户次重点纳税人,收集1300余户纳税人报表,采集数据信息近6000余条。在此基础上,会同重庆市财政局共同完成税率测算、换算比折算率制定工作。
今年1-10月,重庆市资源税入库9.5亿元,同比增长4.04%;7月实施改革以来,新纳入改革的资源税税目税负整体下降了20.6%,减税效应明显。
值得一提的是,为进一步方便纳税人进行资源税申报,重庆市地税局及时开通了网上申报、电子税务局申报等功能,纳税人足不出户就能完成纳税申报。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如对相关政策和申报流程有疑问,可直接拨打12366咨询,或及时关注重庆地税官网、微信平台等提供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