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以来,西藏资源税改革进入实际操作阶段,迎来[*{5}*]纳税申报期。日前,西藏大昭圣泉实业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在拉萨市国税局东城分局,拿到了西藏资源税改革后首张发票。据了解,目前,西藏已经完成30个矿产资源税税目税率测算确定工作。
为确保[*{5}*]申报期纳税人顺利申报,拉萨市国税局工作人员深入西藏华泰龙矿业开发有限公司等8家矿产企业和3家矿泉水企业实地进行“一对一、面对面”辅导。此外,为保障资源税改革顺利推广,确立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拉萨市国税局成立资源税改革领导小组,摸清拉萨市辖区资源税税源情况,采取纳税人提供资料、实地了解和电话询问等方式收集详细数据,完成改革前期基础数据采集工作。
作为“营改增”之后今年推进的第二项税制改革任务,7月1日起,西藏与全国同步推开资源税改革,绝大部分矿产资源税实行从价计征,即将税收与资源的市场价格直接挂钩。
此次资源税改革按照“清费立税”原则,将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降为零,停止征收价格调节基金,取缔地方违规设立的收费基金项目,进一步规范税费关系,并从源头上堵住乱收费的口子,为企业改善生产经营状况、提高经济效益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自治区国税局党组成员、总审计师雷纪选说,经过统筹西藏自有资源税目,已完成30个矿产资源税税目税率测算。同时,对比周边省区,完成了5个矿种的换算比、折算率等测算确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