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晚间,深交所向汉鼎宇佑发出关注函,主要关注公司变更审计机构、财务总监辞职等事项。这并非汉鼎宇佑近期首次被监管层关注。3月17日,深交所向公司发出关注函,主要关注公司实际控制人延迟兑现向公司转让微贷金融15%股权的承诺。
更换审计机构
公告显示,3月17日,汉鼎宇佑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议案,拟将审计机构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聘任王雅红为财务总监,接替辞职的原财务总监王佩群。
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在年报审计期间突然变更审计机构的具体原因,公司管理层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年报审计的相关事项是否存在重大意见分歧,审计过程中是否存在审计范围受限、审计进度明显延迟等情况。
同时,要求公司说明,对原财务总监在年报编制期间辞职的具体原因,公司管理层与其就财务会计和年报编制的相关事项是否存在重大意见分歧。
此外,公司将2016年年报的预约披露日期由2017年3月25日推迟至2017年4月27日。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变更审计机构和财务总监对公司年报编制工作的影响,新任会计师事务所是否能按时完成审计工作,以及公司对此采取的应对措施。
延迟兑现承诺
在3月17日的问询函中,深交所主要关注公司实际控制人延迟实现向公司转让微贷金融15%股权承诺的合理性。
3月13日,汉鼎宇佑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修改承诺事项的议案》,实际控制人吴艳和王麒诚于2015年10月12日做出的关于转让微贷(杭州)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股权的承诺,将原承诺自2016年3月17日起12个月内转让微贷金融15%股权,修改为自2016年3月17日起18个月完成转让。
深交所表示,公司披露修改承诺事项的原因是上市公司2016年度收入和利润同比下滑。如按原承诺实施收购会影响上市公司转型进度和资金安排。深交所要求上市公司结合业务经营、业绩和资金情况,说明未能按照原承诺安排收购微贷金服剩余部分股权的具体原因,延长承诺期限后收购微贷金服剩余部分股权是否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同时,要求公司说明收购微贷金服股权后,微贷金服的业务经营和业绩情况,收购剩余股权的后续安排,收购价格的确定方式,以及延迟收购是否会导致微贷金服的估值出现大幅增长,从而增加上市公司的收购成本等。
本文来源: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