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多次以“国家机密”为理由,拒向香港证监会提供标准水务审计工作底稿。引述《信报》报道,高等法院原讼法庭认为,证监会理据充分,近日批准其申请开庭审讯,并盘问安永合伙人梁国基,以厘清该行向法院提交文件中含糊的地方。香港证监会强调,不能把事件与“国家机密”相提并论。

标准水务原计划2009年申请在主板上市,翌年担任申报会计师和核数师的安永,以及联席保荐人摩根大通和麦格理突然请辞,不久标准水务撤回上市申请。香港证监会展开调查期间,麦格理透露安永曾概述标准水务提供的账目,与核数师取得的文件严重不一致,香港证监会相信审计底稿是案件关键,於是向安永索取,该行以“碍於中国法律的限制”为理由拒绝合作,去年8月证监会循民事起诉安永,案件将於下周三起审讯。

高院昨天(19日)上载的文件中,披露证监会反驳事件的关键人物、安永大中华区质量及风险管理主管合伙人梁国基的陈述“模棱两可”。香港证监会指出,安永既然声称参与审计工作是由内地分支安永华明负责,但梁国基提到,为满足《上市规则》的要求,一般做法是由客户委任香港公司(安永)担任申报核数师;同时,服务标准水务期间,香港合伙人Benjamin Yam驻守安永华明的北京办公室,安永予客户的条款订明,“我们会为来自其他地方的安永员工的行为负责”。

高院原讼法庭法官吴嘉辉认为,既然控方认为梁国基的陈述含糊其辞,有需要透过盘问弄清楚,并测试当中会否涉及不一致或不可信,倘若无法盘问证人,法院扮演解决争议的基本功能便大受阻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