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债务“债权人”主要有三方:银行、地方债券、其他单位和个人。银行一直是“*5债权人”。审计署对36个地区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显示,截至去年底,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中,银行贷款占78.07%。但对比发现,银行贷款占比也下降了5.6%,而地方债券、其他单位和个人分别增长62.32%、125.26%。
  为何“其他单位和个人”增幅如此之高?相关的审计报告透露了部分端倪:一些地区违规集资、变相融资,金额高达2181亿元。比如,江苏省如皋市经济技术开发区,2008年以来已向公众四次集资,承诺利息*6达14%。
  显而易见的是,地方债务形势日趋复杂化和隐蔽化。
  据此,中国审计界一名资深人士称,地方政府债务已经“离开可控的范围”,虽然多数地方政府没有强大的还本付息能力,但由于这些债务得到展期,现在成了长期债务,因此危机爆发的时机存在不确定性。
  不确定性被认为还来自另外两个方面:一是偿还机制,二是偿还主体和能力。
  地方债务大多是在金融危机以后形成的,形成的时间很短、速度很快。事实充分说明,地方政府对如何偿还债务,是没有多少研究和思考的——大家更多的是将责任推给了未来,未来的政府及其领导者、未来的百姓以及未来的经济社会发展。
  “地方政府的债就是中央政府的债,不还不行。”有教授对此颇为无奈地断言,“就算要变卖国有资产也在所不惜,没有其他路径可以选择。”
  显然,缺乏追责机制和偿还机制,正是一些地方政府在“借新债还旧债”、拆东墙补西墙的恶性循环里有恃无恐的根源。“新官不理旧债”则是更严重的情况:当期政府有很强的驱动力来“发债花钱、不问偿还”。
  公开披露的数据显示,从银行、债市和影子贷款机构借出数量庞大的债务,有不少被地方政府用于没有回报或没有收益的形象工程,各地政府几乎选择了一样的偿还“路径”——通过卖地收入、高速公路收费、税费收入、借新还旧等偿还债务。
  舆论认为,这导致债务负担实际上最终转嫁到了众多买房人、过路车主以及广大纳税人身上。而有专家强调,微观实体负担的不断加重,不仅使得社会消费内需提振困难,继而影响到整个宏观经济发展的速度和质量,还会加重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加速地产泡沫的膨胀。
  “土地财政”的本质就是融资。
  较长时间以来,地方政府存在强烈的利用土地财政手段,挪腾干预金融发展的冲动。越来越多的分析人士相信:土地泡沫基本上已变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金融现象。
  令人担忧的是,一些地方完全忽视了泡沫破灭之后存在的“偿债缺口”。
  对此,南开大学国家经济研究院院长夏斌描述了一幅可怕的图景:地方融资平台的偿债缺口,普遍认为中央政府最后会救,这决定了市场、投资者、银行、企业对经济增长轨迹的预期都没有改变。靠着这个可怕的预期,想搞项目的照样大量借钱,想投资的照样把钱大量借出。
  但是,流动性最终是一种信任和预期,“一旦预期变化,传统的流动性即刻烟消云散,危机马上爆发。”夏斌认为。
  因此,为避免可怕的预期,人们十分期待中央政府会在审计风暴之后,对地方债务“套上缰绳”。至少使地方政府债务在“可控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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