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因财务造假而东窗事发的上市公司屡现。中小板上市公司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为*ST大地)的造假事件余音未了,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由于“材料不全”,受到深交所两次公开谴责,面临退市风险……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行为成了埋藏在资本市场的“毒瘤”,而这种“毒瘤”引发的投资风险更是触目惊心。去年底,证监会通报了对2403家上市公司2011年年报审核结果,在沪深交易所关注的9503个问题中,财务会计问题比例高达58%,会计信息失真占比*6,达27%。如何尽快医治“潜伏”在资本市场的财务造假“毒瘤”成为监管者面临的重要课题。

上市公司虚增利润“圈钱”

责罚力度有待提高

近日,央视新闻频道播出了《万福生科9成利润造假,离退市一步之遥》的节目。节目称:“深交所公告称,经查明,在2011年9月登录创业板的万福生科在上市前的2008年~2011年期间,虚增营业收入7.4亿元,虚增净利润1.6亿元,而此前万福生科宣布的净利润1.8亿元。也就是说,实际利润只有2000多万元,9成的利润都是子虚乌有。”

事实上,有些上市公司的财务造假行为几乎与万福生科同出一辙。2011年9月,绿大地因涉嫌欺诈发行罪、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在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根据证监会对绿大地的处罚通知,绿大地在招股说明书以及年报中虚增资产、虚增业务收入,证监会责令*ST大地改正并处以60万元罚款,并给予原董事长何学葵、原财务负责人蒋凯西被终身禁入证券市场的处罚。今年2月9日,昆明中院向绿大地下发的《刑事判决书》中,认定*ST大地犯欺诈发行股票罪、伪造金融票证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判处罚金1040万元;判处何学葵有期徒刑10年,其他相关责任人均被处以警告并罚款30万元的处罚;时任独立董事郑某也并罚款10万元。此外,紫光古汉也因做假账虚增了5000多万元利润,被证监会责令其改正,并处以50万元罚款。

从最早的银广夏到立立电子、胜景山河、万福生科事件,包装上市、造假上市的例子屡见不鲜。但令人深思的是,个别上市公司为何甘愿冒着被证监会调查的风险进行造假呢?按照《证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的财报必须准确、真实、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众多分析人士指出,上市公司造假的根源从微观上看主要是违法违规成本过低导致的。企业财务造假被查,最后罚款几百万元至上千万元,但是,公司一旦上市成功,筹资额少则上亿元,多则数十亿元。风险跟受益相比微不足道,在巨大的诱惑面前,造假也成了经济人的理性行为。

被誉为“中国证券市场中小股东维权*9人”的严义明律师认为,由于立法方面的原因,证监会无法对上市公司处以足够力度的处罚,所以开出的相关罚单往往“罚不当过”。投资者可以通过民事起诉的方式,依法向危害自身利益的上市公司要求赔偿。严义明指出,要增加造假者的违法成本,用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和刑事责任一同追究,大大提升造假者的违法成本,减少危害投资者利益情况的发生。

保荐机构屡屡受罚

“只荐不保”应予杜绝

近期,针对绿大地案件,监管部门对中介机构开出史上最严厉的罚单。

据了解,有3家中介身陷绿大地财务漩涡受到处罚。证监会认定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欺诈发行上市时未勤勉尽责,未发现绿大地在招股说明书中编造虚假资产、虚假业务收入。对此,中国证监会依法拟作以下处罚:没收联合证券业务收入1200万元,并处以1200万元罚款;证监会认定四川天澄门律师事务所在绿大地欺诈发行上市时未勤勉尽责,未在法律意见书中说明其工作相关情况,未对绿大地相关资产的取得过程进行完整核实。对此,证监会拟作以下处罚:没收天澄门业务收入60万元,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证监会认定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在绿大地欺诈发行上市时未勤勉尽责,未发现绿大地为发行上市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编造虚假资产、虚假业务收入,从而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发表了不恰当的审计意见。对此,中国证监会拟作以下处罚:没收深圳鹏城业务收入60万元,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撤销深圳鹏城的证券服务业务许可。

在IPO的链条上,除了保荐人和保荐机构外,还包括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和审计机构,这些机构是A股市场的*9道“守门人”。遗憾的是,在“守门人”的保荐下,却屡现造假公司大摇大摆上市圈钱的事件。数据显示,仅今年1月~2月,因为上市后公司业绩大幅下滑,证监会已向9名保荐人及保荐机构开出罚单。

有分析指出,无论对A股市场还是中介机构来说,这都是好事,因为只有当中介机构长期“如履薄冰”,才能保证其在*5限度上尽职完成工作,从源头上杜绝造假、劣质公司上市圈钱。要想*5程度减少中介机构不作为、不尽职现象,必须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规案例的处罚力度,构建中介机构市场的声誉机制,进一步约束机构行为。除此之外,还应该完善民事赔偿责任制度,从根本上杜绝目前市场上存在的“只荐不保”行为。在操作过程中,要明确各机构之间、机构与个人的责权利。

造假黑幕频频被揭

发行制度再敲警钟

从绿大地到万福生科,从中小板到创业板,IPO造假黑幕屡屡被揭,这为现行的发行制度再次敲响了警钟。

被投资者斥为“创业板造假*9股”的万福生科,在2012年的半年报中,因虚增营业收入1.88亿元,虚增营业成本1.46亿元、虚增净利润4023.16万元,被湖南省证监局立案调查,并在去年11月23日被深交所公开谴责。对于2011年9月上市的万福生科来说,造假上市的事实已昭然若揭。

A股市场频现的造假事件令人深思。业内人士指出,A股源源不断曝出的公司财务造假丑闻,令发审制度蒙羞,亦一次次考问现行发审机制。有业内人士指出,在业绩变脸的上市公司中,有些的确是粉饰上市,甚至不排除造假上市,也有一些业绩下滑是受到行业周期或者宏观经济的影响。此外,现行的发行制度,过于强调公司的盈利能力,也是部分发行人不惜冒险造假上市的原因之一。更多的业内人士呼吁,尽快推进发行制度改革。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曙光表示,发行制度没有绝对的好坏,中国股市实质是一个优中择优的过程,目前市场还没成熟到可以完全放开、自由上市的阶段,但应加快发行制度改革,特别是要淡化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判断,强化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