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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对本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一、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

  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规范本公司治理层、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在经营活动

  中的各项行为,并得到共同有效实施,实现公司的经营战略,提高公司经营的效

  率和效果,保证公司财务报告及管理信息的真实、可靠和完整,保证公司资产的

  安全、完整,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守法经营和符合有关监管要求。由于内

  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达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审计监管部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对

  纳入评价范围的高风险领域和单位进行评价。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

  *6决策机构和最终责任者,公司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是公司内部控制评价

  的领导机构和直接责任者。

  为了做好此次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由公司审计监管部牵头,从核心业务部门

  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内部控制评价项目组,具体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聘请了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内部控制体系的健全和完善提供咨询

  服务;聘请中华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协助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并编制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聘请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独立审计。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

  本评价报告旨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