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闹得沸沸扬扬的中国银行杭州庆春支行储户3亿元存款失踪案有了新进展,微博认证为杭州市公安局下城区分局官方微博的@平安下城本月11日发布信息称,涉案的陆某等4人已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刑事拘留。
  中行存款失踪案自5月5日开始发酵。5月5日开始,连续几天有上百名群众围堵在该支行门口,声称他们存放在该行的数亿元资金丢失了,要求银行赔偿。该行因此停止营业,由警察和保安维持秩序。
  现场聚集的储户反映称,他们都是和该银行“职员”陆某签订了8%以上的高额贴息存款合同,陆某要求理财资金50万以上,很多拆迁户将大额资金交给他理财,金额高的超过千万,总额近3亿元。但在存款到期时,却发现陆某已联系不上了。
  一名被骗的储户说,自己是通过朋友找到了自称是“客户经理”的陆某,把卖房赚来的钱存到了一张银行卡上,之后就把卡就交给了陆某,换来的是一张承诺书。中行承诺函写明,储户去年5月8日存入110万元,约定一年后支取,上面盖有该行印章。“我看见承诺书上有银行的抬头和印章,所以就放心了。”这位储户说。
  然而,涉事银行从来没有过这样的业务,而承诺书上的印章也是私刻的。据下城警方认定,该承诺函和银行印章均系伪造。
  知情人士透露,陆某曾在中行工作,后被开除,接着到一家城商行工作,没几年后又被开除,“这3亿元诈骗案件均在离开中行之后发生,办理业务的监控录像、银行印鉴对比和单据签名等证据都可以证明,储户将银行卡、密码和身份证交由犯罪嫌疑人前来柜台取款。”
  警方发布的调查显示,自2010年起,犯罪嫌疑人陆某(原中行员工)伙同犯罪嫌疑人李某等人,以可通过其办理高息存款为由,诱使客户将资金(银行卡、密码、身份证)交于其办理,并伪造银行承诺函,吸收储户资金。
  5月6日,陆某向下城警方投案自首,另3名犯罪嫌疑人也于5月9日凌晨3时被警方抓获。目前,4人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已被刑事拘留,而警方仍在全力侦办此案。
  据了解,中行杭州庆春支行这起案件并非孤例,之前国内也有类似的银行存款丢失案。那么,银行在这个过程中有无责任呢?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刘俊海认为,如果是银行员工非法揽储,银行肯定要担责。但如果是前员工,就需要储户举证来证明,该离职员工依然打着银行的旗号,是在营业场所和储户建立金融关系,让储户误以为其仍在银行工作。
  银行人士提醒说,银行没必要也不可能为正常的存款业务出具所谓的“承诺函”;也没有“承诺函”这种文件。储户千万不能为追求高息理财,透露银行卡号和密码、网银密码,更不能将网银U盾和密码等账户信息交给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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