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导读】:近日,人社部等发布通知要求各地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尽管国家早有相关规定,但不少地方仍有不少公众称“没领到”。高温津贴“缺失”或被偷梁换柱克扣,必须严厉查处。
  多地进入“烧烤模式”
  高温天气是指地级市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向公众发布的日*6气温35°C以上的天气。13日入伏当天,河北南部、山东西北部甚至进入40°C以上的“烧烤模式”。
  记者梳理发现,目前全国有27个省区市已出台“高温津贴”标准,但多地标准数年未涨。即便如此,许多中小企业的员工、流动性强的农民工仍领不到高温津贴,或是常遭打折扣。有的老板不按规定按月份发放,竟按超过35°C的高温天气具体天数发放,有的单位用绿豆、饮料等防暑降温物资“冲抵”,蒙混过关。
  仍不知“高温工时规定”
  除高温津贴外,相关文件还规定:日*6气温达到40°C以上还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6气温为37°C至40°C,*6温的3小时不得室外露天作业,且全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然而,记者近日采访发现,在午后烈日下的北京大街上不仅不乏园林工、清洁工的身影,仍有人不知道“高温工时规定”,多数表示“并未指望能足额拿到高温津贴”。
  全国总工会表示,各级工会要督促用人单位严格遵守高温作业时间要求,重点督促企业落实按时、足额发放“高温津贴”费用,不得以发放钱物来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凡属防暑降温饮料的不得冲抵高温津贴。
  来源: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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