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继保定天威破产重组之后,第二家国企——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近日也刊发公告称,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国机集团或其受托机构拟受让“12二重集MTN1”及“08二重债”全部债券,两只债券均恢复交易。原因是,也因为无力偿还到期债务。
  二重集团作为国家战略性企业,与一重集团、哈电等长期以来一直受到国家政策的特殊关照和扶持。近年来,随着市场开放度的越来越高,装备制造业的转型升级,这些传统战略性企业发展也面临越大的压力。特别是二重,因为日本核爆炸事件,更是陷入了严重困境,被迫和中国机械集团合作,成为其二级子公司。尽管如此,由于市场严重低迷,生产经营难以为继,仍出现到期债务难以兑现的问题。
  事实上,按照市场规律,保定天威和二重集团,都早已具备了破产条件,可以实施破产。关键在于,它们又都属于国有企业,二重集团还曾经是国家战略性企业,更是中央直管的企业。让这些企业破产,可能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实比一般企业多。
  一些与两家企业境况相似的中央企业和地方国企,在这些年的改革中,迈出了许多实质性步伐,成为了股份制企业,大多情况良好。即便没有达到预期目标,带给政府的负担和压力也没有这么大。就像保定天威和二重集团一样,就算现在能够改革了,改革所需要付出的代价以及面临的员工安置等方面的压力,也要比以前大得多。别的不说,仅债务处理可能就会涉及方方面面的关系,涉及地区金融安全。
  保定天威和二重集团到底会出现怎样的结果,还需要时间观察。*10的出路,就是能否通过破产重振、产业转型获得新的希望。
  眼下,正是改革的有利时机。可以肯定,在国有企业中,类似于保定天威、二重集团这样的企业应不少见。还是要加大改革力度、加快改革进程,从体制和机制上切断这些企业的风险源、提升它们的市场活力和竞争力。要知道,虽然这些企业面临了很大的生存压力,但是,它们的技术、设备、人员等,仍然具有许多民营企业所不具备的优势,所缺的就是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体制和机制。一旦体制和机制的问题解决了,企业的活力就能得到释放,竞争力也会大大提升,最终,负担也就可能变成正能量,成为新的发展动力。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提出,应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作用,清理退出一批、重组整合一批、创新发展一批国有企业,建立健全优胜劣汰市场化退出机制;切实保障退出企业依法实现关闭或破产,加快处置低效无效资产,淘汰落后产能。这种形式的重组和破产,可以优化国企生态环境。
  国企的特殊身份有利也有弊,国企改革就是要祛除弊病。只有智慧而又认真地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和国有企业改革指导意见,加快国有企业的改革力度,让其更好地适应市场要求,让所有能够推向市场的国有企业,都尽可能地推向市场,使其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国企效率才能提高。
  二重、天威这种非改不可的,恰恰是改革阻力最小的。同时,通过对这类央企的改革,也给投资者一个警示,并树立一个改革的范本和标杆。当然,无论如何,改革都是有代价和阻力的。但是先从代价阻力相对小的这类企业入手,这样的先后顺序,也给其他国企、央企改革一个心理准备和适应期。
        本文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