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自曝春节期间和家人在哈尔滨旅游,一顿“鱼宴”吃了上万元,还因斤两和价格问题与饭店方面发生肢体冲突。连日来,随着媒体披露的信息逐渐增多,舆论几度发生反转,有关“天价鱼”的话题持续发酵。
18日上午,针对游客投诉哈尔滨“天价鱼”涉事饭店使用手撕发票真伪不明、公章不全等问题,哈尔滨市地税局称,黑龙江省地税局稽查局已获悉此事,正在调查涉事饭店的税务状况,将尽快公布结果。
涉事饭店仅提供手撕发票
“一顿鱼就上万,每天的营业额好几十万,很多人都没有拿到发票,是不是偷税漏税了?”不少游客反映,在涉事饭店消费几千上万元却难以拿到发票,不要发票便可抹掉零头。
18日上午,上海游客赵先生提供了涉事饭店开具的手撕发票,18张500元,3张200元,共计面值9600元。
2月8日19时,赵先生在涉事饭店消费了9526元。“收银员说网上支付只打9.8折,刷卡和现金可以抹掉零头,但不能开发票,”赵先生表示,由于消费数额较大,他坚持索要9526元的发票,“商家说开发票就没有优惠,最后刷了信用卡,给了9600元的手撕发票,但他们的公章很模糊,密码区很难刮开”。
赵先生询问为何没有机打发票,收银员表示哈尔滨餐饮业统一使用手撕发票。
黑龙江省地税局介入调查
赵先生提供的发票抬头为“黑龙江省饮食业定额发票”,发票联盖有“地方税务局监制”印章,但右侧饭店用章模糊不清,所有发票的密码区号码均相同。
在哈尔滨市地税局系统查询200元面值发票的代码和票号发现,纳税人名称为“百胜餐饮(沈阳)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该公司工商登记信息与涉事饭店不符。而500元面值的发票无法查询到任何信息。
上海另一名游客钱先生称,2月10日自己一家10人被当地出租车拉到涉事饭店消费了7688元。“结账时我要发票,他们不给,也没给优惠,最后给了4瓶饮料,”钱先生表示,由于一行人中有老人孩子,自费旅行也不用报销,便没再坚持索要发票。
目前,涉事饭店已关门停业,记者多次联系饭店法人代表马云雷,均未获回应。
18日中午,哈尔滨市地税局表示,黑龙江省地税局稽查局已经接到有关涉事饭店纳税问题的投诉,目前正在调查中。
广西游客疑在哈周边被打
2月9日,广西柳州游客王先生、陈先生和卢先生3个家庭一共9人与黑龙江省中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新阳路分社(以下简称中旅)签订了前往哈尔滨周边亚布力、雪乡3日游的旅行协议书。2月13日,一名姓刘的女导游介绍自费项目时,王先生用手机进行拍摄、录像,这一举动被导游发现。导游随后强行抢走王先生的手机,并快速向车头方向走去。王先生上前夺回自己的手机。随后刘姓导游与两名三十多岁的男子打了王先生及同伴。
对此,旅行社方面称,是柳州游客打人在先,才导致最终导游打人。哈尔滨市旅游监察大队工作人员18日称,目前事件仍然在调查之中。
黑龙江一导游12岁获导游证?
近日有网友和媒体曝出,黑龙江存在导游“低龄”获取导游资格的违规行为。黑龙江省旅游局2月17日称,已经展开调查。
部分网民和媒体称,黑龙江省一名“90”后导游在12岁时就获得导游证,一名“80”后导游获得导游资格证时不满10岁。按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全国导游人员资格培训考试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导游资格证考试需要考试人员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有关人员获取导游资格证后,与旅行社订立劳务合同或在导游公司登记,并向管理部门申请后才能获取导游证。
盘点
一年11起天价事件,至少4起有导游或出租车司机参与。
每到国庆、春节长假,就会爆出“天价消费”事件:398元/斤的天价鱼、38元一只的大虾、368元一份的豆腐……近一年来,已至少发生11起。
数量:近5个月曝光8道“天价菜”
自2015年国庆期间青岛的“38元大虾”事件之后,短短5个月内,相继有华山15元/碗的米饭、常州100元一锅的米饭、辽宁盘锦368元一份的豆腐、青岛894元一份的蘑菇炖鸡、无锡8.8元一颗的话梅、扬州688元一份的红烧土鸡等8起“天价菜”事件曝光。
地点:八成发生在旅游景区及附近
梳理一年来的11起天价消费事件,发现有8成发生在旅游景区及附近。
近日备受关注的哈尔滨“天价鱼”事件,涉事饭店“北岸野生渔村”位于太阳岛、冰雪大世界等景点附近。记者从冰雪大世界驾车开往北岸野生渔村,用时仅6分钟。
发生于2015年9月30日的“天价石斛”事件,发生在云南香格里拉藏彝大观风景区内。
 
“天价蘑菇炖鸡”、“38元大虾”发生在著名的旅游城市青岛。其中“天价蘑菇炖鸡”发生在崂山风景区附近。
要价15元一碗的米饭在华山景区出售。
“天价豆腐”事件发生在辽宁盘锦的红海滩景区附近。
结果:两起被认定“不违规”
在11起天价事件中,除辽宁“天价豆腐”外,其他10起均已公布了调查或处理结果。
已经公布10起处理结果,8起对经营方进行了罚款或给消费退款。值得关注的是,有两起事件,最终被认定为“合理”。
长沙的“天价白开水”事件曝光后,长沙市发改委办公室徐主任介绍,如果商家在提供商品和服务前,已经明码标价,并在消费前告知顾客,行为即为合理,“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对于华山的“15元一碗米饭”,陕西省渭南市文物旅游局官方微博做了说明,称景区餐饮运营成本费用高是导致物价水平整体偏高的主要因素。山上消费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和自愿消费的基本准则,不存在消费欺诈和强制消费等违规问题。
关注:至少4起有导游或出租车司机参与
梳理发现,11起事件中,至少有4起事件有导游或出租车司机参与,占近4成。
发生在青岛崂山景区的“天价蘑菇炖鸡”,是游客跟随“黑导游”到了一家名为“山海饭庄”的饭店,吃了一顿农家宴。
哈尔滨“天价鱼”事件中,大部分游客得知涉事饭店均是通过当地旅行社的导游、司机以及出租车和一些黑车司机推荐。
维权:超8成消费者选择网络曝光
对于消费者的维权方式,11起事件中有9起选择网络曝光,如发微博或者发帖子,超总数8成。
哈尔滨的“天价鱼”和青岛的“天价虾”都是通过当事人发微博曝光的。还有两起是通过媒体曝光的,如“天价石斛”和长沙“天价白开水”事件。
本文来源:新文化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