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曝光以下10起骗取出口退税案件。
一、青岛某团伙骗税案
2015年11月10日,青岛市国税局和公安局联合发起收网行动,成功摧毁了以栾某为首的虚开骗税团伙。经查实,2014年以来,以栾某为首的团伙利用北京、天津、河北等地的几十家企业为虚开平台,以其所控制的青岛8家企业为出口平台,以北京某市场为买单平台,通过介绍人以6.9%的比例支付手续费,购买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假报出口方式骗取出口退税。涉案发票金额高达1.3亿余元,涉及税款2100余万元。本案共捣毁犯罪窝点5个,主要犯罪嫌疑人6名悉数归案,其中4人为骗税主要人员,2人为取得虚开发票介绍人,现已提交法院公诉。
二、浙江温州某服饰有限公司骗税案
2016年3月,浙江省温州市国税局成功破获一起温州某服饰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温州某进出口有限公司骗税案件。经查实,2010年至2014年,上述两公司利用接受虚开的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他人出口信息等手段营造自营出口假象,共计骗取出口退税7000余万元。目前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进行一审判决,判处温州某服饰有限公司罚金3500万,温州某进出口有限公司罚金2200万,另有9人被判处3到1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三、广东中山某团伙骗税案
2015年12月,广东省中山市国税局和公安局密切协作,一举摧毁横跨广东、四川、重庆、湖南、湖北、河南等省份的骗税、虚开团伙。经查实,2010年7月至2013年10月,四川籍的犯罪嫌疑人文某和杨某在广东中山、四川广元分别成立了3家出口贸易公司,利用虚开平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伙同配货配单平台从事无货虚假出口、虚假结汇的违法犯罪活动,以假报出口的方式骗取出口退税。中山两户出口企业骗取出口退税801万元,违规申报退税408万元,偷税432万元;关联的四川某出口企业涉及发票988份,税额1485万元,价税合计1.02亿元。同时,案件查处上游开票企业接受虚开和虚开发票3401份,价税合计3.87亿元。目前当地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共刑拘、逮捕本案26名犯罪嫌疑人,团伙主犯已供认了虚开、骗税犯罪事实,案件已移送检察院提起公诉。
四、福建龙岩某进出口有限公司骗税案
2015年2月,在国家税务总局和公安部联合督办指挥下,福建省龙岩市国税局会同龙岩市公安局查结龙岩某进出口有限公司骗税案。经查实,2011年7月至2012年12月,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沈某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并出口的情况下,与江西景德镇市某服装有限公司的冯某、福建省厦门市某物流有限公司的戴某以及香港某公司等签订虚假的购货、出口合同并制造资金流转的假象,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68份,并向龙岩市国税局申报出口退税,骗取出口退税1015万元;同时虚列成本,少缴企业所得税158万元。龙岩市人民法院已判决沈某犯骗取出口退税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并处罚金1100万元。
五、宁波某贸易有限公司骗税案
2015年7月,在公安、海关、银行等部门的配合下,宁波市国税局查处一起利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案件。经查实,2011年11月至2014年6月,宁波某贸易有限公司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支付手续费的方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484份,涉及金额4525.36万元,税额769.31万元,通过配票、配单等手段假报出口,骗取出口退税634.02万元。该案犯罪嫌疑人林某已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200万元,另有7名与本案有关的嫌疑人,已由宁波市公安局移送相关公安部门进行侦办。
六、江苏徐州某纺织品贸易有限公司骗税案
2015年12月,江苏省国税局查明以邵某为首的犯罪团伙假报出口骗取出口退税事实。经查实,2011年至2013年,邵某在无实际业务往来的情况下,以虚假订立合同、支付开票费等方式,通过许某、朱某、赵某、何某等人,从浙江省、山东省等多家公司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2.9亿余元,且全部用于该公司申报出口退税。该公司采取假报出口的欺骗手段,伪造27份海运提单,骗取出口退税238.07万元。邵某被执行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53万元。
七、浙江温州某团伙骗税案
2015年9月,浙江省温州市国税局和公安局税警协作、联合打击,查明以金某为首的团伙骗税案。经查实,2013年至2014年,以金某为首的骗税团伙通过控制浙江某水产食品有限公司、温州某海藻食品有限公司、洞头县某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通过虚假高价收购“海芽菜”产品、低退税率产品申报高退税率产品、以少报多等方式,利用温州市某食品对外贸易有限公司、浙江某进出口有限公司等企业出口产品至韩国,骗取出口退税752万元。2015年10月,金某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八、江苏张家港市某服饰有限公司骗税案
2015年初,江苏省张家港市国税局成功查结一起利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案件。经查实,2012年至2013年,张家港市某服饰有限公司等4户涉案企业在生产能力不足的情况下,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009份,税款共计1658万元,并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85份,税款共计743万元,同时又通过购买出口货物报关单等手段假报出口,骗取出口退税共计683万元。目前该案8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抓获。
九、海南某进出口有限公司骗税案
2015年10月,海南省国税局成功查结一起利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案件。经查实,2011年1月至2013年9月,海南某进出口有限公司接受广西容县某针织厂等2户企业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83份,合计金额3518.51万元,税额598.15万元。同时该公司以自营名义出口,但实质上是由本公司以外的第三方谢某假借该公司名义操作完成,并利用上述取得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款562.96万元。目前该案已移送公安机关。
十、江苏南京“11•28”骗税案
2015年初,江苏省南京市国税局与海关、公安联合作战,成功查结南京市某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与江苏省某集团有限公司合谋骗税和虚开案件。经查实,2011年3月至2013年11月,两企业利用“道具机器”形式反复进出口,不更换集装箱直接“一日游”中转回国,从而骗取出口退税。江苏省某集团公司共计骗取出口退税8164万元。南京市某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共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714份,涉及金额4.7亿元,涉及税额8122.65万元;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922份,涉及金额4.8亿元,已抵扣税款8168.95万元,逃避缴纳增值税1045.38万元、企业所得税223.94万元。涉案犯罪嫌疑人陆某、刘某等4人已被判处5年至1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本文来源:国家税务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