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
答: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属于增值税免税项目,所以根据财税【2016】36 号文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其发生的国内运费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只需获得增值税普通发票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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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规定: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 号)
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换言之,既用于上述项目,又用于应税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购进项目可抵扣进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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