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变由A转成B没有资金流动是否需要缴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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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浩然
胡浩然
硕士

高顿研究院

问题解答:
  答:如果公司股东A和B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A和B得按合同转让金额,以财产转让税目缴纳印花税(即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五)。

  此外,根据描述,我们理解上述交易,对被投资公司来说,只是股东A变为B,没有资金流动,根据国税发[1994]25号第一条规定,其“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没有变动,无需缴纳印花税。

  特别提醒:

  根据财税[2019]13号规定,2019-2021年,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当地的相关政策享受减半征收优惠政策。

  __________

  相关规定:

  《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5号)

  一、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两则”后,其“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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