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检测报告是否可以不用再做?

来源: 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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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萌
张晓萌
硕士

高顿研究院

问题解答: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8号附件1《取消的税务证明事项目录》规定,软件产品、动漫软件检测证明材料不再提交,但是主管税务机关应加强后续管理,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产品进行检测,一经发现不符合免税条件的,应及时纠正并依法处理。

  因此,在办理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手续时不需要再提交检测证明材料。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企业自身仍然是需要进行检测以判断是否符合免税条件,否则必要时税务机关可以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产品进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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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以及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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