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分摊的税前扣除问题?

来源: 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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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萌
张晓萌
硕士

高顿研究院

问题解答: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的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可以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的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贵司的合同中约定的是第一年1500万,而非2000万,此时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贵司实际归属于第一年的支出是1500万而非2000万。

  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相关规定,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需要取得合规的税前扣除凭证。贵司的合同中体现出的支出金额是1500万,取得的扣除凭证也是1500万。所以,在税务上无法按照每年2000万税前扣除,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实际支出做纳税调整。

  __________

  相关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

  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九条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第四条税前扣除凭证在管理中遵循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原则。真实性是指税前扣除凭证反映的经济业务真实,且支出已经实际发生;合法性是指税前扣除凭证的形式、来源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关联性是指税前扣除凭证与其反映的支出相关联且有证明力。

  第七条企业应将与税前扣除凭证相关的资料,包括合同协议、支出依据、付款凭证等留存备查,以证实税前扣除凭证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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