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产权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 0.5‰贴花。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第六款的规定:“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额的具体程序和方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因此,非上市公司之间无偿划转股权应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征管法进行核定后纳税。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产权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 0.5‰贴花。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五条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帐簿的;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帐簿但未设置的;
(三)擅自销毁帐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四)虽设置帐簿,但帐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帐的;
(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六)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额的具体程序和方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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