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款入账以及涉税问题

来源:高顿财税学院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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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萌
张晓萌
硕士

高顿研究院

问题解答:
我们公司前几年付过一笔投资款,但这笔钱打给了个人,我公司记账没有走长期股权投资,直接入到其他应收款科目,现在即将收回这笔投资款还有一些收益,请教您这笔钱应该怎么入账,涉及哪些税?
答:个人认为,收回投资款时,直接冲减应收款并做投资收益即可,但处于严谨性,建议也可以先通过“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做结转。参考分录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其他应收款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收益
收回投资时可能涉及企业所得税以及增值税、印花税。
企业所得税如果属于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可享受免税政策;如果涉及到股权转让还需要缴纳印花税;增值税上涉及投资收益属于转让上市公司股票的是要按照金融商品转让缴纳的。贵司可根据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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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1 年第 34 号)
第五条 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其取得的资产中,相当于初始出资的部分,应确认为投资收回;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其余部分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7 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4 号)
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三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 12 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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