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互换的原理就是比较优势原理,即交易双方利用各自在筹资成本上的比较优势筹措资金,然后分享比较优势而产生的经济利益。金融互换合约是比较优势理论在金融领域最生动的运用。根据比较优势理论,只要满足两种条件就可进行金融互换合约:双方对对方的资产或负债均有需求;双方在两种资产或负债上存在比较优势。
一、金融互换是什么:
金融互换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交易者按事先商定的条件,在约定的时间内交换一系列现金流的交易形式。
金融互换分为货币互换、利率互换和交叉互换三种类型。
二、比较优势原理:
比较优势原理可以表述为:在两国之间,劳动生产率的差距并不是在任何产品上都是相等的。每个国家都应集中生产并出口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进口具有比较劣势的产品(即“两优相权取其重,两劣相衡取其轻”),双方均可节省劳动力,获得专业化分工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好处。
三、非交易性权益工具: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包括企业投资其他上市公司股票或者非上市公司股权。
企业可以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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