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工代训补贴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贷:营业外收入。所谓“以工代训”,是指企业利用自有场所、生产设备,让职工边工作边进行生产技能培训。营业外收入亦称“营业外收益”。指与生产经营过程无直接关系,应列入当期利润的收入。
以工代训
为有效应对国内外疫情形势和经济下行压力对就业的影响,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中的稳就业工作,人社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实施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的通知》,拓宽了以工代训范围。
明确了以工代训三项政策:加大对新吸纳劳动者企业的支持,加大对困难企业的支持,加大对重点行业的支持,并明确以工代训补贴政策受理期限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原有以工代训政策执行期限不变。
人社部印发《关于大力开展以工代训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细化以工代训补贴政策。
由上可知,以工代训补贴政策是“因地而异”的。
营业外收入账务处理
①企业转让固定资产时,先结转固定资产原值和已提累计折旧额,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收到双方协议价款,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最后结转清理损益,若转出价款高于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资产处置损益”科目。
②企业处置无形资产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等,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已计提的累计摊销,借记“累计摊销”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及其他费用,贷记“应交税费”、“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其贷方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
③确认的政府补助利得,借记“银行存款”、“递延收益”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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