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
关于个税手续费返还是否征收增值税目前税法并未明确,各地执行口径不一。例如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认为国家税务总局未对个税手续费返还出台具体规定,比照原营业税政策不征收增值税;而深圳市税务局则认为应按“代理经纪服务”缴纳增值税。结合财税[2016]36号附件一
关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我们更倾向于按照“代理经纪服务”缴纳增值税的观点。
另,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1相关规定,贵司在收到返还个税手续费返还收入时,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
由于贵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根据财政局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第一条相关规定,贵司取得2020年的个税手续费返还应按当前的征收率缴纳,即适用征收率1%缴纳增值税。
特别提醒:由于个税手续费返还的增值税征收问题,各地执行口径不一,建议以贵司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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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规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四十五条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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