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培训费取得的专票是否可以抵扣进项

来源:高顿网校 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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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新浩
李新浩
硕士

高顿研究院

问题解答:
公司用于职工教育经费范围开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税额按规定可抵扣,而应在福利费开支的相关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全面营改增后,列入职工教育经费的培训费收到专票可以抵扣。

另,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综上,公司用于职工教育经费范围开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税额按规定可抵扣,如果属于福利费开支的进项税额则不得抵扣进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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