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固定资产终止确认的条件
  固定资产准则规定,固定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予以终止确认:
  1.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固定资产处置包括固定资产的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处于处置状态的固定资产不再用于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因此不再符合固定资产的定义,应予终止确认。
 
  2.该固定资产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之一是“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如果一项固定资产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就不再符合固定资产的定义和确认条件,应予终止确认。
 
  二、固定资产处置的账务处理
  企业出售、转让、报废固定资产或发生固定资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处置一般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进行核算。
 
  会计分录为:
  1.固定资产转入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
 
  2.发生的清理费用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银行存款
 
  3.出售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保险赔偿和残料
  借:其他应收款、原材料
  贷:固定资产清理
 
  5.清理净损益
  固定资产清理完成后的净损失
  借: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
  固定资产清理完成后的净收益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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