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考前辅导:第十章

来源: 高顿网校 2014-05-20
  第十章 证券登记与交易结算
 
  本章主要考点
  1.熟悉证券登记的概念、种类及其主要内容。
  2.掌握清算、交收的概念。
  3.熟悉清算和交收的联系与区别。
  4.掌握清算与交收的原则。
  5.掌握结算账户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6.掌握证券交易结算流程及各主要环节的基本内容。
  7.熟悉证券交易结算风险的种类及其防范措施。  *9节 证券登记
  一、证券登记概述(熟悉)

  证券登记是指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为证券发行人建立和维护证券持有人名册的行为。证券登记具有确定或变更证券持有人及其权利的法律效力,是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也是规范证券发行和证券交易过户的关键所在。
  根据规定,证券应当登记在证券持有人本人名下,但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可以登记在名义持有人名下。
  二、证券登记的种类(熟悉)
  按证券种类划分 股份登记、基金登记、债券登记、权证登记、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登记等。
  按性质划分 初始登记、变更登记、退出登记等。
  (一)初始登记
  初始登记是投资者后续进行买卖、转让、质押等流转和处置行为的前提。
  1.初始登记的流程
  2.按照证券类别和发行情况,可以对证券初始登记进一步划分为股份初始登记、基金募集登记、债券发行登记、权证发行登记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发行登记。
  (二)变更登记
  证券过户登记 集中交易过户登记 投资者委托证券公司参与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后,中国结算公司需要根据证券交易的交收结果在买方的证券账户上增加证券,在卖方的证券账户上减少证券,并相应在证券持有人名册上进行变更登记。
  非交易过户登记 非交易过户登记是指符合法律规定和程序的因股份协议转让、司法扣划、行政划拨、继承、捐赠、财产分割、公司购并、公司回购股份和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等原因,发生的记名证券在出让人、受让人或账户之间的变更登记。
  其他变更登记 其他变更登记包括证券司法冻结、质押、权证创设与注销、权证行权、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或回售、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申购或赎回等引起的变更登记。
  (三)退出登记
  股票终止上市后,股票发行人或其代办机构应当及时到中国结算公司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的退出登记手续。
  债券提前赎回或到期兑付的,其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服务业务自动终止,视同债券发行人交易所市场退出登记手续办理完毕。
  【例1·单选题】证券登记按(   )可以划分为初始登记、变更登记、退出登记等。
  A.程序
  B.性质
  C.证券种类
  D.证券数量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证券登记按性质可以划分为初始登记、变更登记、退出登记等。

  【例2·单选题】(   )是投资者后续进行买卖、转让、质押等流转和处置行为的前提。
  A.初始登记   B.退出登记
  C.变更登记   D.债券登记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初始登记是投资者后续进行买卖、转让、质押等流转和处置行为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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