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从业《证券交易》考点精讲:全国银行间市场债券回购清算与交收

来源: 高顿网校 2015-10-13
  证券从业《证券交易》考点精讲:全国银行间市场债券回购清算与交收
  1.债券回购双方可以选择的交收方式包括见券付款、券款对付和见款付券三种。
  (1)见券付款是指在首次交收日完成债券质押登记后,逆回购方按合同约定将资金划至正回购方指定账户的交收方式。
  (2)券款对付是指中央结算公司和债券交易的资金清算银行根据回购双方发送的债券和资金结算指令,于交收日确认双方已准备用于交收的足额债券和
  资金后,同时完成债券质押登记(或解除债券质押关系手续)与资金划账的交收方式。
  (3)见款付券是指在到期交收日正回购方按合同约定将资金划至逆回购方指定账户后,双方解除债券质押关系的交收方式。
  2.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回购期限是首次交收曰至到期交收日的实际天数,以天为单位,含首次交收日,不含到期交收日。
  到期资金清算额=首次资金清算额×(1+回购利率×回购期限÷365)
  回购交易单位为万元,债券结算单位为万元,资金清算单位为元,保留两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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