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证券交易》考点精讲: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来源: 高顿网校 2015-11-13
  2015《证券交易》考点精讲: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证券交易所会员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如果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证券交易所应责令其改正,并视情节轻重单处或者并处下列纪律处分措施:(1)在会员范围内通报批评;(2)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谴责;(3)暂停或者限制交易;(4)取消交易权限;(5)取消会员资格。
  会员受到上述第(3)、(4)、(5)项纪律处分的,应当自收到处分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其营业场所予以公告。
  另外,根据我国《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的规定,证券交易所决定接纳或者开除会员应当在决定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接纳或者开除正式会员以外的其他会员应当在履行有关手续5个工作日之前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例1—14(2012年3月考题·判断题)
  根据《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的规定,证券交易所决定接纳或开除正式会员以外的其他会员,应当在履行有关手续5个工作日之后报中国证监会批准。()
  【参考答案】×
  【解析】根据我国《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的规定,证券交易所决定接纳或者开除会员应当在决定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接纳或者开除正式会员以外的其他会员应当在履行有关手续5个工作日之前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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