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项:声乐
Ⅰ.考试内容及要求
曲目
声乐考生需完整演唱1首歌曲,曲目内容的选择包括中外艺术歌曲、民族歌曲、歌剧咏叹调、创作歌曲等;考试曲目的选择可参考声乐教材中的曲目,也可以根据自身实际程度及条件自己选择适合的曲目。
要求
1.歌唱基本状态(大方得体,富有感染力)。
2.歌唱呼吸(掌握各种呼吸技巧,具备自如控制歌唱呼吸的能力)。
3.歌唱发声(声音圆润明亮,有良好共鸣,控制自如,富有弹性)
4.歌唱语言(发音清晰准确,语言生动富于韵味)
5.歌唱风格(比较深刻地表现所演唱作品的内涵)
Ⅱ.考试形式及评分标准
以面试的形式考试。考生现场完整演唱一首作品(须背谱演唱)。
评分标准:以百分制打分。
1.具有正确的演唱方法、歌唱呼吸、语言等。(25分)
2.演唱规范、流畅和完整,基本功扎实。(30分)
3.较好体现作品的内容与风格,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30分)
4.作品完成度较高。(15分)
Ⅲ.参考教材
1.《高师声乐曲选集---中国作品1、2、3、4》徐朗,颜蕙先,人民音乐出版社。
2.《高师声乐曲选集---外国作品1、2、3、4》徐朗,颜蕙先,人民音乐出版社。
3.《声乐教学曲库》储声宏等,人民音乐出版社。
4.《新编中国声乐作品选》霍立,李静玉,霍平,金城,辽宁人民出版社。
5.《外国声乐作品选》徐朗,颜蕙先,上海音乐出版社上海音乐出版社。
6.《声乐实用基础教程》胡钟钢,张友刚,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
四、主项:舞蹈(面试)
Ⅰ.考试目的
考核学生的舞蹈基本功、舞蹈表演、舞蹈即兴和舞蹈审美等综合基本能力。
Ⅱ.参考书目
《形体训练与舞蹈编导基础》田培培编著上海音乐出版社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Ⅲ.考试形式及评分标准
以面试的形式考试,考生现场表演一支独舞(3-5分钟)和一段即兴(有命题、1分钟)。
评分标准:以百分制打分。
1.具有良好的形体与基本功。(20分)
2.表演连贯、完整,舞蹈风格把握准确。(40分)
3.身心协调和有良好的乐感(20分)
4.即兴能力与良好的审美(20分)
IV.考生应熟练掌握的内容及要求
一、独舞部分
内容:古典舞、当代舞、民族舞、现代舞、芭蕾舞等
要求:表演流畅而细腻,风格把握准确,融入个人的技术技巧,服装(道具)到位。音乐自备。
二、技术技巧部分
内容:不超过3分钟的技术技巧组合展示(需有音乐)
要求:能够很好的展示自身的软开度、稳定性及舞蹈技巧。
三、即兴部分
内容:社会现象、动物形象(音乐考官提供)
要求:具体内容命题现场抽签,准备一分钟,表演时必须按命题用舞蹈动作即兴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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