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同学

该章节此题未如实告知车辆状况,赠与合同属于可撤销吗?

这道题未如实告知车辆状况,赠与合同属于可撤销吗

来自 陈同学 的提问 2021-11-08 08:58:39 阅读341

陈同学:

同学,你好

1)赠与合同是一种无偿合同,赠与人原则上不承担赠与财物的瑕疵担保责任。但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明确规定:“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可见,如果赠与人在交付赠与财物时知道赠与财物有瑕疵,却故意不告知受赠人,因其具备主观上的恶意,赠与人应负瑕疵担保责任。

2)(1)选项A: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自2011年10月8日双方达成赠与合意时,合同即成立;(2)选项B:对于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动产,其所有权的移转仍以“交付”为要件,而不以登记为要件;(3)选项C:因欺诈成立的合同,不损害国家利益的,为可撤销合同,而非无效合同;(4)选项D:赠与人故意不告知赠与财产有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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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程同学
撤销赠与合同的条件是什么?如何撤销赠与合同
韦老师
去百度文库,查看完整内容>

内容来自用户李沁

赠与合同的撤销条件
  【赠与合同撤销的条件】
  一、赠与合同任意撤销权的基本规定
  任意撤销权,是指赠与人依据自己的意志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享有撤销赠与的权利。即《合同法》第186条第1款所规定的,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这种撤销权是法律赋予赠与人单方享有的权利。赠与人行使撤销权的时间是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一般为标的物交付之前,如果赠与的财产需要办理登记手续,则在办理登记手续之前。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之后,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赠与人不负给付义务。
  二、享有撤销权的主体
  在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之中,享受有撤销权的主体,依《合同法》的规定仅限于赠与人,而不包括受赠人。因为受赠人虽然在接受赠与财产之前,是有权拒绝接受赠与的,但是,此种拒绝接受赠与的权利并不能称其为赠与合同的撤销权,因为撤销权是形成权,其基本内涵是权利人依自己的行为,使自己与他人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归于消灭,而受赠人拒绝接受赠与财产的行为并不能产生撤销权所引起的法律后果。
  三、赠与合同任意撤销权的行使条件
  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并不是无限制的,为维护合同的严肃性,法律规定赠与人撤销赠与也是有条件的、相对的。赠与人撤销赠与应受下列限制:  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是指基于道义上的情感而作出的赠与,如果允许赠与人随意撤销这种赠与,不仅与道义不符,而且会给受赠人造成情
L同学
赠与合同中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 债权人的撤销权和赠与合同中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的一些差别
张老师
孟宪江热线网回答您的问题:
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是指赠予的东西尚未交付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但具有公益性质或者经过公证的除外。
债权人的撤销权是在债务人处分财产行为导致债权人的权利可能不能实现时,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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