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同学

物权变动原因中基于法律行为的公示方式只有登记和交付吗?

物权变动原因中基于法律行为的公示方式只有登记和交付吗?

来自 虎同学 的提问 2021-12-15 21:58:10 阅读405

虎同学:

完全正确,同学,不动产是登记,动产是交付

展开
原创声明:本问答内容由高顿学员及老师原创,任何个人和或机构在未经过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转载或大段引用用于商业用途!部分内容由用户自主上传,未做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提供相关证据并反馈至邮箱:fankui@gaodun.com ,工作人员会在4个工作日回复,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其他回答
S同学
物权公示原则是针对所有物权吗?那为什么后面说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应公示,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不必以公示为前提呢,那岂不是和这个原则相违背?
余老师
如果识别出或怀疑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是否有责任向监管机构执法机构报告。 2.值得注意的是,注册会计师考虑是否报告的是发现和确定的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这两句里面,每句话突出的重点其实是不一样的,第一句主要突出的是对于这个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注册会计师要先看自己是不是有责任去报告,如果是有责任的,再去考虑下一句,也就是说这个违反的行为是不是严重违反的行为,如果是的话,那么就要去报告,是这个意思的,所以说如果是怀疑存在的,自己还有责任报告,那么应该先去确定,比如去征询相关法律意见,然后再去考虑是否要去报告。
冯同学
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模式有哪几种?
徐老师
基本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有三种立法模式
  大陆法系各国关于依法律专行为的物权变动属,大致有债权意思主义、物权形式主义和债权形式主义三种立法模式。
  (1)债权意思主义。指依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无须当事人的合意,即生物权变动的效力,不以任何物质形式的作成为必要。《法国民法典》采用的就是债权意思主义的物权变动模式。
  (2)物权形式主义。指物权因法律行为而变动时,除须另有物权变动的合意外,尚须践行登记或交付的法定形式,才能成立或生效的立法主义。物权形式主义的物权变动模式为《德国民法典》所确立。
  (3)债权形式主义。指物权因法律行为而变动时,不仅需要当事人债权之合意,而且须履行登记或交付的法定形式,始能成立或生效的立法主义。
刘同学
基于法律行为中的物权变动为什么没有留置权,留置权是基于事实行为发生物权变动吗
张老师
留置权是基于合法的占有的。
法律变动的占有虽然是合法的,但是其本质上并不是具有处分权限,即使是部分处分权限都是存在一定的问题的。
cpa
欢迎使用高顿问答平台
选择感兴趣的项目
找到您想看的问答
金融类
ACCA
证券从业
银行从业
期货从业
税务师
资产评估师
基金从业
国内证书
CPA
会计从业
初级会计职称
中级会计职称
中级经济师
初级经济师
其它
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