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同学
老师,你好:无形资产对外出租(除土地使用权),每收一笔租金,计“其他业务收入”。同时累计摊销计“其他业务成本”对吗?土地使用权对外租出,转入投资性房地产,每收一笔租金:如果按公允价值模式的话: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贷:无形资产,其他综合收益。如果按成本模式的话:借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摊销。贷: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摊销。老师我这么理解对吗?
展开吴昊同学,你好,关于无形资产对外出租,每收一笔租金计“其他业务收入”,累计摊销计哪里? 我的回答如下
准注会同学,你好:
是的,同学你理解的是对的哦~
祝学习愉快~加油哦~ヾ(◍°∇°◍)ノ゙
以上是关于租,出租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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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老师已回答
认真努力的同学你好:支付短期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属于经营活动。希望以上的解答可以帮助到你,祝学习顺利,逢考必胜!
老师
老师已回答
学员你好,投资性房地产改扩建之后仍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不转入在建工程,继续在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核算。
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的区别表现在:作用不同、权益体现不同、租赁程序不同、租赁期限不同、设备维修、保养的责任方不同、租赁期满后设备处置方法不同。
(1)出租人确认各期租金收入时,会计分录为:借:应收经营租赁款/其他应收款;贷:主营业务收入——租金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经营租赁收入。(2)实际收到租金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贷:应收经营租赁款/其他应收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