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同学
本章节我有一个疑问:在初始计量的时候说“空置的的建筑物在董事会等权力机构作出书面决议,有明确意图将其用于经营性出租”即能确认我投资性房地产,但是在转换章节的时候关于转换日的确定说“固定资产应当在租赁期开始日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这个说法是不是矛盾?举例:企业需要搬迁办公地点,原有的办公楼空置了,公司也作出决议表示要出租,但是可能过了一段时间(例如半年)才实际租赁出去。那么请问这个情况,怎么理解?是按照决议时间确认投资性房地产,还是等租赁期日才确认?谢谢
展开郑艳同学,你好,关于本章节中经营性租赁”即能确认为投房“,而转换章节中关于转换日“固资应当在租赁期开始日转换为投房”,是 我的回答如下
勤奋的同学,你好~
租赁期开始日是一个通常条件,没有特殊情况的话都是用租赁期开始日这个条件。但是如果出现了空置建筑物的话,就适用特殊条件了,是董事会做出书面决议的日期,两者不矛盾的。
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助你理解!
务必注意防护,少出门、多学习哦~
我们共克时艰,加油!!!
预祝同学和家人们都能健健康康!
以上是关于租,经营性租赁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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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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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努力的同学你好:支付短期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属于经营活动。希望以上的解答可以帮助到你,祝学习顺利,逢考必胜!
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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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你好,投资性房地产改扩建之后仍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不转入在建工程,继续在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核算。
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的区别表现在:作用不同、权益体现不同、租赁程序不同、租赁期限不同、设备维修、保养的责任方不同、租赁期满后设备处置方法不同。
(1)出租人确认各期租金收入时,会计分录为:借:应收经营租赁款/其他应收款;贷:主营业务收入——租金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经营租赁收入。(2)实际收到租金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贷:应收经营租赁款/其他应收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