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是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3周年,担负着“抽肥补瘦”、促进社会公平使命的个人所得税似乎很难达成所愿。
 
  财政部数据显示,2012年个税总收入为5820亿元,而工薪所得税3577亿元,占比超过60%。
 
  “世界上没有哪个国家改革个税光调节起征点,这不能根本改善局面。”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王大树告诉记者。
 
  在我国个税制度中,应税所得项目包括11个,但工资薪金所得税一直在个税中占有较高比重。
 
  专家认为,个税之所以沦为工薪税,是因为只有死工资可以顺理成章地低成本课税,其他股息等收入征管难度较大。
 
  北京久益华瑞税务师事务所董事长吴丽光指出,很多富人通过聘请税务顾问进行税务筹划,从而达到少交税甚至合理避税的目的。例如,在股权转让时,就完全可以通过合理合法的手段将规定的20%税率降低到10%以内。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崔军认为,要想真正实现利用个税进一步促进社会公平的目的,需要以家庭为单位缴税,进行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个税改革。
 
  专家认为,改革存在一些困难,比如,需要全面建立第三方涉税信息报告制度,还要建立纳税人单一账号制度,要推广个人非现金的结算,同时要建立和完善财产登记制度等等,这些条件都是我国目前尚不完全具备的。“实行家庭个税制度确实存在一定的技术障碍。”王大树说,财税部门、银行等能否通过联网实现信息共享是一个障碍,此外,财产申报失信现象也是改革的阻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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