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值易耗品是指不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各种劳动手段,包括一般工具、专用工具、管理用具、劳动保护用品等。生产单位耗用的低值易耗品,由于其价值低或容易损坏,一般不用像固定资产那样严格计算其转移价值,而是采用比较简便的方法将其费用一次或分次转入产品成本。采用一次摊销法时,领用低值易耗品的价值,一般可以与领用其他材料一道,汇总编制“材料费用分配表”,直接计入有关成本费用;采用分次摊销时,领用低值易耗品的价值要按其使用期限分月摊入有关成本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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