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符合《国防科技工业社会投资领域指导目录(放开类)》要求的,均不限制民间资本投资比例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鼓励民口单位和民间资本进入国防科技工业领域的通知》,推进我省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今后,凡符合《国防科技工业社会投资领域指导目录(放开类)》要求的,均不限制民间资本投资比例。
 
  我省将面向全国军工企业和科研院所,优先发展具有相关技术的民口单位开展配套科研生产,吸引具有先进技术的民口单位通过技术对接争取军工科研生产任务,扩大配套产品科研生产种类和范围。同时,将承担军工任务的民口单位人才建设纳入省、市人才规划体系和人才工程,为进入军工领域的民口单位提供人才支撑。在确保国家秘密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搭建军民信息交流和共享平台,及时定向发布信息,在省内企事业单位之间、行业之间和军民之间开放共享与双向服务,指导民口单位加强与军方和军工科研生产单位的信息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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