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为贯彻落实政府对老百姓的承诺,做好“约法三章”相关工作,市财政局高度重视,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采取各种措施,严把预算审核关,强化预算执行,规范相关经费使用,切实控制市本级行政运行成本。
 
  一是在2013年根据中办文件出台了《南昌市财政局关于严格市直单位楼堂馆所项目预算和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明确了自中办发〔2013〕17号文件印发之日起,5年内,按规定一律不安排市级党政机关新建、扩建、迁建、购置楼堂馆所经费预算。二是严格预算安排,不超编安排财政供养人员经费,建立人员信息系统和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系统的资源共享,使单位预算安排与单位人员编制及实有人员相匹配,不断提高单位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三是严格经费管理,提高管理水平,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编制,大力压缩公务费用预算;强化预算执行,从严审核单位申请经费报告,杜绝“三公”经费追加;全面实行公务卡制度,控制公务费用开支,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四是严格预算监督,加强预算信息公开。预算接受人大监督,加强预算信息公开,主动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包括“三公”经费信息,积极接受公众的监督,以利于压缩节约政府行政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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