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来,湛江市国税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税务总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强力推行税务行政审批清单制度,大力清理税务行政审批项目,着力规范税务行政审批行为。经过一段时间的清理规范,该局共依法公告70项目前保留的税务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公告废止了9份税收规范性文件,转变管理方式124项,同时,精简90多项业务流程、环节,有效减轻了纳税人和基层税务人员负担,大大提高了办税效率,为市场松绑,为企业助力,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发展动力和社会创造力。
一是树立高效便民审批理念。按照公开透明,便民高效和依法简化、规范审批程序的要求,转变行政审批理念,从“注重审批”转变为“注重服务”,通过公告审批事项、再造审批流程、简并审批环节和缩短审批时限,为纳税人提供一个低成本、高效率和零障碍的办税环境。
二是优化简化行政审批事项。结合落实《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全面优化、简化审批事项,纳税人报送的审批文书、附列资料等平均减少20%以上,有的甚至减少40%以上,*5程度地方便了纳税人,统一和规范了行政审批工作,清单之外的涉税事项由市场主体依法自主决定、由社会自律管理,营造了良好的税务环境。
三是建立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将规范税务行政审批与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相结合,建立和完善对违规审批的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从机制上解决审批权力与责任脱节的问题。将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的贯彻落实情况纳入2014年度税收执法督察工作必查项目,成立落实取消行政审批事项专项督察工作组,赴6个基层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强力推动税务行政审批清单制度落实。
四是积极探索新型执法方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管住管好该管的事,防止审批项目取消后出现管理漏洞。选取了部分执法一线的税务分局、业务股室就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后续管理情况开展调研,召集各业务部门集中研讨调研中收集的*9手资料,认真研究做好后续管理问题。针对基层税务机关贯彻落实税务行政审批清单制度中遇到的问题,及时研究整理,积极向反上映,努力做到放活与监管同步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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