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基层方面
  在服务旗县区财政方面,一是积极指导和支持旗县区财政部门推进财政预算管理改革,建立良好的财政运行机制;二是深入调研,分析旗县区财政收入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实际困难,指导其采取措施加快财政收入入库和支出进度;三是协调和督促旗县区财政兑付各项民生政策资金及各类专项资金;四是指导旗县区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五是积极组织旗县区财政局开展地方财政对外借款清查工作,建立财政对外借款管理长效机制;六是积极完善金财工程应用支撑平台和财政业务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
 
  在服务乡镇财政和村级财务方面,继续完善乡镇财政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进一步使乡财政建设的体制机制健全和明晰,不断提高村级财务管理水平,推进村级财务委托乡镇代管的制度化和科学化,逐步形成全市财政财务“一盘棋”的良好格局。
 
  二、服务企业方面
  一是兑现和落实各项支持企业的财政政策,做好相关服务;二是在财政系统网站公布服务企业的政策制度;三是在财政系统网站公布服务科室(单位)、服务企业电话和服务流程等内容,便于企业咨询和了解情况;四是督导各旗县区及时、足额拨付上级下达的企业专项资金;五是设立监督投诉电话,接受企业对各科室(单位)的监督和投诉,并依规协调办理有关投诉事宜;六是明确资金审批事项的办理时限,属于政策界定明确、拨付申请符合进度要求的,实行“立即办”、“马上办”。属于政策界定不明,需要寻求政策或法律依据的,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处理意见。对因职责所限无法解决的,要积极向有关职能部门反映企业的困难和要求,积极做好职能部门和企业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工作。
 
  三、服务群众方面
  以群众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求全局干部职工着力提高业务水平,狠抓工作落实;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效能;遵守服务规范,履行服务承诺。同时确定了服务群众的工作重点。一是综合利用新闻媒体、财政信息网、财政政务微博、《呼和浩特财政》电子期刊等渠道,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全面清理2000年以来形成的规章制度,做好“废、改、立”工作,简化预算编制和拨款流程,创新财政性投资项目评审工作的管理;三是扎实做好各项惠民资金的拨付工作,做好国库资金调度工作;四是完善“一卡通”资金管理;五是组织开展市本级会计培训;六是抓好全市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七是设立代办窗口,方便群众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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