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况

  海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以下简称省农发办),农发办职能是拟订全省农业综合开发政策及项目、资金、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编制全省农业综合开发规划、计划;管理全省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负责全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和产业化经营等项目的立项、批复、管理和检查验收;汇总全省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统计报表,并做好绩效评价工作;组织宣传调研和业务培训,负责全省农业综合开发信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等。

  省农发办内设5个组。其中土地管理组,产业化管理组,综合组,资金组,项目检查组,目前农发办人员共有15人(含聘用人员)。

  二、201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1.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201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入情况说明


  省农发办2013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计429.4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99.18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用于保证基本运转和开展各项业务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0.07万元,为银行利息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30.16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海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13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总计399.45万元。年末结转结余29.96万元。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省农发办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9.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78万元,项目支出261.67万元。既包括使用当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1、基本支出137.7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及承担农发事业发展相关工作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支出。其中:农业综合开发机构运行支出126.14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9.06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的基本支出;行政医疗保险支出2.58万元。

  2、项目支出261.67万元,主要用于专项业务工作发生的支出。其中:委托业务费94.19万元(有资质中介事务所对全省18个市县和省农垦总局的土地治理项目和产业化项目进检查、验收和审计)。培训费43.71万元(用于组织全省18个市县和省农垦总局共19个单位,42人到省外院校学习培训,全省农发系统及财政局农财股和会计管理中心的有关人员参加共90人)。公务用车运行和维护费16.43万元,公务接待费18.87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海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1.35万元,各分项支出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6万元,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2013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停车费、通行费、保险费、审验费等项目。包括日常公务用车以及到各市县、乡村检查土地治理和产业化经营项目工作落实情况、以及机要文件交换等。

  2.公务接待费21.1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外农发系统有关人员来我省对农发项目进行考察。
 
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