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与全国同步,乌鲁木齐市国税系统将按照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统一执行服务标准,届时,首府6个区县近10万户纳税人将享受更优质的服务。
 
  9月25日,记者从市国税局获悉,10月1日起,天山区、沙依巴克区、水磨沟区、米东区、达坂城区和乌鲁木齐县国税局将按照《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为近10万户纳税人服务,在6个区县国税机关及其派出机构(分局、所)办理涉税业务时,将享受到更加规范、优质的服务。
 
  《规范》包括9大类72项1120条,基本涵盖了税务登记、税务认定、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等,纳税人经营运行中的涉税事项。
 
  服务更规范体现在,纳税人在国税部门办理同一项涉税业务,需要的时限、办税流程、提供的资料将全部规范统一;纳税人在办理涉税业务办理的时限、环节、手续和所需提供的资料将明显压缩,可当场办结的即办事项将大幅增加。
 
  此外,在没有违章记录(行为)的前提下,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个体工商户3类纳税人可自行选择在乌鲁木齐市国税局6个区县国税机关的办税服务厅办理税务登记、各税种申报、发票认证、纳税证明和涉税信息查询5类涉税业务,实现同城通办。
 
  同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个体工商户2类纳税人还可以自行选择在6个区县国税机关所属的税务分局、税务所办理税务登记、各税种申报、纳税证明和涉税信息查询4类涉税业务。
 
  新的服务规范*5限度便利纳税人、*5限度规范税务人,是"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一系列创新成果长期化、制度化、集成化的重要措施。
 
  目前,市国税局已完成制度规定清理和操作规范修订完善工作,相关的系统设置和配套设施也已基本到位,对窗口服务人员和后台业务人员的培训工作正按进度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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