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财政厅机关设23个内设机构(正处级)和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办公室。
 
  (一)云南省财政厅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督办、机要、宣传、信息、信访、办公自动化、保密、档案、接待联络及后勤服务、综合治理等工作;起草和修改有关重要报告和文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办公室设秘书科、督查科、财务科、接待科、行政房管科、车辆管理科、机要档案科。
 
  (二)云南省财政厅综合处(云南省清理规范津贴补贴办公室)
 
  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研究提出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研究拟订有关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负责监管住房公积金;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政策;研究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监管彩票市场,按照规定管理彩票资金;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有关工作;负责审批和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政府性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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