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国税局:2014年4月纳税申报日期顺延公告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2014年4月纳税申报日期因清明节假日顺延,请您注意安排好时间,如期办理纳税事宜。
1.增值税顺延至4月18日。
2.消费税顺延至4月18日。
3.企业所得税顺延至4月18日
4.个人利息所得税顺延至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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