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国税局:2014年4月纳税申报日期顺延公告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2014年4月纳税申报日期因清明节假日顺延,请您注意安排好时间,如期办理纳税事宜。
  1.增值税顺延至4月18日。
  2.消费税顺延至4月18日。
  3.企业所得税顺延至4月18日
  4.个人利息所得税顺延至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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