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国税局:关于确定2014年申报缴款期限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28号)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109条规定,省局对2014年度部分节假日所在月份的申报缴款期限进行了顺延调整,未涉及调整的月份仍按法定期限执行。

        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014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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