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广西财政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审核操作规范”的办事指南规定,具体为大家介绍!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审核。
(二)性质:非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根据财政部1996年5月8日实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管理办法》(财工字〔1996〕126号)第二条第二款:地方企、事业单位与外商举办的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以及外资企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确定的主管财政机关办理财政登记。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根据《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管理办法》(财工字〔1996〕126号)第二条第二款、《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扩权强县工作的意见》(桂政发〔2010〕72号)规定及自治区财政厅审批事项权限下放文件规定,事项实行分级管理,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审核由各市、县两级主管财政机关负责实施。
四、行政审批条件
根据《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管理办法》(财工字〔1996〕126号)第二条规定申请办理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新设立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
(二)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工商登记;
(三)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登记。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
广西区内的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办理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变更工商登记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以及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登记。
六、申请材料
根据《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管理办法》(财工字〔1996〕126号)第三条:
(一)新设立企业财政登记
1.设立批准证书(中文)原件或复印件;
2.营业执照(中文)副本原件或复印件;
3.公司章程(复印件);
4.企业合资、合作合同(复印件);
5.中外合资、合作企业还需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及其批复文件;
6.《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表》。
(二)变更工商登记企业财政登记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名称、合作者、经营范围、经营期限或迁移、转产、增减资本、转让资本等,应在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的30天内,向财政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并提供下列文件各一份:
1.企业补充企业合同(协议)副本及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2.工商局新签发的《营业执照》副本;
(三) 注销登记
外商投资企业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合同,在报工商行政管理局注销前,必须到财政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并提供下列文件或资料各一份:
1.清算委员会对资产、债权、债务的处理意见;
2.解散、清算会计报表,及由注册会计师审计后出具的证明;
3.清算结束报告及会计档案的处理意见;
4.缴回《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表》。
七、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各设区市、县(市)的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八、行政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九、收费项目、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十、咨询、投诉电话
咨询、投诉电话由各级财政部门自行公布
版权声明:本条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一个月。凡本网站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fawu@gaodun.com,电话:021-31587497),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
广西财政局的工作职责 高顿教育 2014-12-09 11:20:12
-
广西财政局: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审批操作规范 高顿教育 2014-12-09 11:08:20
-
广西财政局:会计从业资格认定操作规范 高顿教育 2014-12-09 11:05:06
-
广西财政局:注册会计师注册操作规范 高顿教育 2014-12-09 11:02:25
热门评论
写评论
热门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