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地税局:自然人登记


  1、事项描述
  以自然人名义纳税的中国公民、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地区人员申请办理个人基础信息登记。
 
  2、办理地点
  办税服务厅。
 
  3、办理时限
  符合条件,当场办结。
 
  4、提交资料
  (1)《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
  (2)身份证件复印件或军官证、士官证、护照复印件、台胞回乡证、港澳通行证复印件。
  (3)外籍人员条件报送资料:非独立个人劳务:境内单位任职证明、境内工资证明、派遣公司证明。?独立个人劳务:劳务合同。
 
  5、事项依据
  《税收征收管理法》;
  《个人所得税法》;
  国税发[2006]16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120号)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5〕第452号)第三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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