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地税局:个体经营设立登记
1、事项描述
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企业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办理地点
办税服务厅
办理时限
符合条件,当场办结。
2、提交资料
(1)《税务登记表》(免填)。
(2)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业主或负责人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已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个体经营户)。
3、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1号)。
版权声明:本条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一个月。凡本网站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fawu@gaodun.com,电话:021-31587497),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
江苏地税局张家港建立股权转让征管服务机制 高顿教育 2014-12-09 15:41:02
-
江苏地税局局长到镇江地税调研指导工作 高顿教育 2014-12-09 15:37:51
-
江苏地税局系统联动举办地税开放日 高顿教育 2014-12-09 15:37:31
-
江苏地税局系统征管科技工作调研座谈会召开 高顿教育 2014-12-09 15:34:33
-
江苏地税局:常州全面落实《纳税服务规范》 高顿教育 2014-12-09 15:34:20
热门评论
写评论
热门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