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规范单位会计管理和核算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按照财政部和河北省财政厅的部署,石家庄市财政局拟对石家庄市交通局等15家单位开展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被检查单位名单
  1、石家庄市交通局
  2、石家庄市国资委
  3、石家庄市商务局
  4、石家庄市林业局
  5、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6、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石家庄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局
  8、石家庄市教育考试院
  9、石家庄市动物园
  10、石家庄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
  11、石家庄市公安局新华分局
  12、石家庄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
  13、石家庄市宝德中小企业担保公司
  14、石家庄市桥东污水处理厂
  15、石家庄市桥西污水处理厂
 
  二、检查内容和重点
  检查内容为被检查单位2013年度的会计信息质量。如有必要,追溯到以前年度,并延伸检查其他单位。
  检查的重点是被检查单位的会计准则执行情况,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公允,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完整,是否存在会计造假等行为以及执行财政预算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相关情况。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提供被检查单位涉及财政违法、违规行为的线索,并对财政监督检查组执行廉政纪律情况进行监督。
  财政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电话:86687619
  财政监督检查组廉政监督电话:86687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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