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目的
会计人员信息普查,促进会计人员网络信息化管理建设。
二、涉及群体
2010年及2010年以前年度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持证人员。
三、参加方式
*9步:登陆“河北省会计信息网”(网址:www.hebkjxx.cn),点击首页面“河北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或登陆河北财政信息网(网址:http://www.hebcz.gov.cn/),点击“会计服务”;
第二步:点击“会计人员信息采集”,输入18位身份证号码及密码(密码为:111111),登陆信息采集界面;
第三步:根据个人真实情况,认真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主要包括:工作单位信息、学历信息、专业技术资格(职称)信息等;
第四步:填写完毕后,成功提交并打印个人“河北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表”一份(表中所示“现所在地行政区划”内容为个人会计档案所属辖区管理机构);
第五步:申请人本人携带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表一份、二代身份证原件(一代身份证及消磁二代身份证或其它户籍证明无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以及学历证书原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等其它相关资料到所属辖区会计管理机构办理指纹采集、信息审核(除身份证、会计证及基本信息表为必带资料外,其它相关资料应根据个人所填写内容选带)。
四、其它事项
(一)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为办理调转登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等业务的前提要求;
(二)2011年及2011年之后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不在本业务涉及范围;
(三)部分证书遗失的会计人员,如涉及本业务范围,且尚未参加的,可免带会计证,于完成信息采集之后再行申请证书补办,具体补办方法请查阅“证书补办”相关内容;
(四)部分身份证号码或姓名变更的会计人员,如涉及本业务范围,且尚未参加的,应在完成身份证号码或姓名变更之后,再行申请办理本业务,具体身份证号码或姓名变更方法请查阅“信息变更”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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