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概述
 
  从事烟类应税消费品生产、委托加工、批发的纳税人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办理消费税纳税申报。
 
  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提供下列证件、资料及复印件:
 
  (1)卷烟生产企业报送《烟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各2份。
 
  (2)批发卷烟的消费税纳税人报送:
 
  ——《卷烟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批发)》2份。
 
  ——《卷烟批发企业月份销售明细清单》(电子数据)。
 
  (3)外购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提供外购应税消费品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4)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提供《代扣代收税款凭证》。
 
  (5)进口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提供《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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