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财政局,区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知识竞赛的通知》(财办库[2014]377号,以下简称《通知》)统一部署,定于2014年9月至11月举办全国行政单位制度知识竞赛,为组织好广西区有关单位和人员参加此次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目的
  广泛宣传贯彻《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财库〔2013) 218号),在全社会普及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相关知识,进一步提升行政单位会计管理水平。
 
  二、参赛人员
  广西区各级财政部门和行政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及其他社会公众均可参赛。
 
  三、竞赛内容
  本次竞赛内容为《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财库〔2013〕218号)和《新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财库〔2013〕219号)。辅导材料为《<行政单位会计制度(2013)>讲解》(财政部编写,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
 
  四、竞赛管理
  本次竞赛采取统一组织、分级负责的办法进行,由财政部国库司主办,结合广西实际,自治区、市、县财政部门按照属地原则组织本区域内的竞赛组织工作。
 
  五、竞赛规则
  (一)广西区参赛人员参加本次竞赛可采用网上答题或报纸答题的方式进行,试题将于9月5日在活动官方网站(xzdwkjzd.gaodun.com)和当日《中国会计报》同时发布。
  参加网上答题的人员请登录活动官网或关注中国会计报官方微信(Accounting-News),点击“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知识竞赛”栏目,参与答题活动,了解活动进展情况。网上答题时间自2014年9月5日起,至11月30日截止。
  参加报纸答题的人员请填写报纸上的机读答题卡(复印无效),回邮中国会计报。邮政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甲54号中国会计报徐丽收;联系电话:010-63812684。答题卡回收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以邮戳为准)。
  参赛人员在网上注册和报纸答题时,均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及有效的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二)本次竞赛共设试题100道,全部为不定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计100分。
 
  六、评分规则及奖项设置
  (一)网上答题由电脑系统自动评分,报纸答题由中国会计报统一组织机读阅卷。
  (二)竞赛设置个人奖。
  本次竞赛将评选个人奖300名。其中:一等奖50名,二等奖100名,三等奖150名。竞赛采取满分内抽奖、得分排序两种评选方式。当满分试卷数量达到或超过奖项设置总量时,以抽奖方式,在满分试卷中抽取一、二、三等奖;当满分试卷数量未达到奖项设置总量时,则将所有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按得分的高低确定相应的奖项,如果得分相同试卷数量达到或超过奖项设置总量,以抽奖方式抽取相应的奖项。
  个人奖评比的范围为参加本次竞赛活动的人员。
  (三)评奖工作将引入公证程序进行外部监督。
  (四)获奖名单将在《中国会计报》等媒体上予以公布,并颁发获奖证书(个人奖)和奖品。
  (五)对参加竞赛获奖的会计从业人员,可视同完成当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24学分;对没有获奖,但参赛成绩合格(60分及以上)的会计从业人员,可视同完成当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12学分。
 
  七、相关要求
  (一)各区直部门和市、县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a}*],认真做好本次竞赛活动的宣传工作,积极组织和动员本部门、本地区广大财会人员和其他人员参赛。
  (二)各级行政单位要积极组织和动员本单位人员参加本次竞赛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财会人员业务水平,不断增强执行新制度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加强单位财务管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1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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